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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球教練否認和國中少女性交 下體有痣GG了
 2020-12-08 18:05 聯合報 / 記者陳俊智/新北即時報導

北部一名陳姓網球教練2013年帶國中女學生南下高雄比賽時,在飯店與女學生發生性關係,事後又多次約對方到汽車旅館「嘿咻」,甚至「車震」,結果遭對方指控利用權勢性交;案發後,他矢口否認犯行,也查無利用權勢情事,但因為和少女發生性關係是事實,少女也清楚點出其陰莖有痣,今天被新北地檢署依對14歲以上、16歲以下少女性交罪起訴。

 

檢警調查,陳姓教練2010年到2014年間擔任女學生的網球教練,其明知對方未成年,仍利用南下比賽機會,在飯店與女學生發生性關係,且事後又多次帶對方上「摩鐵」。女學生就讀國中時,頻率是2周1次,但對方上高中之後,變成每周2次,前後共61次。

 

案發後,陳姓教練否認和女學生發生性關係,但因為女學生指證歷歷,也有驗傷報告,再加上女學生清楚畫出他陰莖上痣的位置,說法未被採信。

 

檢方調查,女學生雖然指控陳姓教練利用權勢性交,但她自己也說教練沒有辦法打她的學習成績,也沒有利用比賽或練習的機會逼迫她發生性關係,最後認定教練是涉犯對14歲以上、16歲以下少女性交罪,依行為時間不同共論61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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