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北兩岸聯合法律事務所 Over-north Attorney-At-Law
本所已獲大陸司法部批准,在福建福州設立代表處,並與內地各大中型律師事務所簽署合作備忘錄,預計2011年8月在臺中、2012年在高雄設立分所,建立完整法律服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