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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密碼記不住?」工程師否認掛勾詐團 法官列4疑點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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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台北市一名方姓工程師,因提供個人銀行帳戶供詐騙集團使用,導致5名民眾受騙匯款共計8萬餘元,遭檢方依幫助洗錢罪提起公訴。方男在庭審中否認犯行,辯稱自己因記憶力不佳,才將提款卡密碼寫在卡片上,並因遺失遭他人盜用,並非蓄意協助詐騙。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其說詞漏洞百出,列出四大疑點逐一駁斥打臉,最終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併科罰金新台幣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方男供稱其名下所有提款卡密碼均為同一組「592717」,且已使用長達10年,因工作繁忙才將密碼以奇異筆寫在卡片上。然而法官認為,方男身為專業工程師,具備一定智識程度,連複雜的機電設備維護工作都能勝任,卻聲稱記不住長期使用的密碼,顯不合理;更何況將密碼與提款卡同時書寫與存放,已違反一般常理,反而顯得刻意為之。
此外,方男稱事發後曾向警方報案並聯繫銀行掛失,但法院向警方查證後發現並無相關報案紀錄;銀行端資料也顯示,他是在帳戶出現異常交易24小時後才通報,且對於銀行詢問的報案案號無法說明。對於提款卡究竟由自己保管或交由女友持有,方男說法反覆,甚至連遺失卡片數量也交代不清,整體供述前後矛盾。
法院另指出,方男帳戶在遭利用前餘額僅剩21元,與常見「空帳戶」提供詐騙集團使用的手法相符。法官認為,方男不僅未對犯行坦承,亦未對受害人進行任何賠償,犯後態度不佳,缺乏悔意,徒增司法資源負擔。綜合相關事證,法院依幫助洗錢罪判處方男5個月徒刑,併科罰金3萬元。全案仍可依法提起上訴。
原文網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407/31452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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