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染髮肚子餓「保鮮膜包頭」外出用餐頭皮燙傷 女學生求償4366萬
|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周姓女學生上髮廊染髮,染到一半肚子餓,詢問髮型師後,周女就在頭還包著保鮮膜和毛巾的情況下,步行外出用餐,結果因室外高溫,引起化學藥物接觸性過敏反應,周女的頭皮慘遭燙傷,憤而將髮型師告上法院。她原本求償近2700萬賠償金,後續又追加求償到天價4366萬781元,但橋頭地院審理後,法官只判髮型師應賠償周女共50萬2836元。不過周女也須補繳追加求償的裁判費共14萬7488元。全案還可上訴。
周女控訴,她於2024年2月29日前往高雄市一家髮廊,由鍾姓髮型師為她染髮,然而髮型師沒對她進行過敏測試,就對她進行漂染,經她表示想先外出用餐時,髮型師也只用保鮮膜和毛巾包裹她的頭,就任由她外出,導致她因室外高溫引起化學藥物接觸性過敏反應,頭皮慘遭化學性灼傷,並有面積約3×3公分的約頭皮深二度燒燙傷,以及面積約10×10公分的頭皮一度燒燙傷等傷害
周女也提告對髮型師求償醫療費2836元、增髮費3980元、營養補品480萬,並提供由英國倫敦一家高級私人醫療集團估價,約需英鎊30萬2350元(台幣1200萬餘元)的植髮和醫療估價單影本,加上精神撫慰金9百萬等,共求償近2700萬賠償金,後來還將求償金額追加到4366萬781元。
全案審理時,髮型師表示願意賠償必要醫療費,但認為周女主張英國醫療及植髮費用部分,並沒說明為何不能在台灣治療,而增髮及營養品費用部分,也非醫療所必須,另外周女也有過失,求償的撫慰金過高。
法官認為,周女僅提出醫療費收據2836元,其他費用是否必要,則舉證不足,另審酌周女在案發時是學生,沒有工作,以及周女傷勢的嚴重程度、對外貌的影響等情,認為精神撫慰金應以50萬為適當,判髮型師應賠周女共50萬2836元。不過周女也要再補繳追加求償的裁判費共14萬7488元。可上訴。
另刑事上,法官審酌周女頭皮有一、二度燒灼,經癒合後仍呈現禿髮狀態,周女也表示她因而須長期擦藥、開刀整修頭皮、進行植皮手術等,認為髮型師對周女造成巨大損害,不過審酌髮型師犯後始終坦承犯行、素行良好,但因和解金談不攏而無法和被害人和解等情,依髮型師犯過失傷害罪,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
原文網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421/3152794.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