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書狀刑事、民事、行政、訴訟、非訟等各類書狀撰擬,提供最專業、完整之服務。
二、契約兩造當事人間契約之草擬或審閱修正,避免因語意不清所衍生之爭議,確立雙方之權利義務關係,並提供律師見證服務,預防將來訴訟之發生。
三、存證信函以當事人名義發函,由本所專業法律人員代為草擬,確保寄發存證信函所欲發生之法律效果,避免因文義不清而損害當事人權益。
四、律師函以律師名義代當事人發函,行使權利,告知受文者利害關係,達到預防紛爭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