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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為賺1500元當車手 慘被判關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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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女大生小芸(化名)為了獲取每次1500元的報酬,竟在去年11月間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結果在交取款時被警方當場逮捕。彰化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3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判處小芸有期徒刑6個月。
判決書中記載,小芸在去年11月初加入由李姓、楊姓等網友組成的詐騙集團,負責面交車手工作,雙方約定每次完成工作就可以獲得1500元報酬;接著,該詐團成員透過臉書刊登假投資廣告,再以透過特定網站可投資獲利等話術,誘導受害者答應面交10萬元款項。
小芸接獲李姓網友指示,隨即前往約定的面交地點,向受害者表明自己是外派專員,並收取10萬元款項。由於當時警方已經接獲情資,事先在現場埋伏,見時機成熟,立刻上前盤查,並以現行犯逮捕小芸。
小芸在接受偵查及法院審理時,對於詐欺取財部分均自白犯罪,但強調自己沒有在本案中拿到報酬。彰化地院法官表示,經查,在現有證據中確實無法證明小芸曾收到報酬。
法官認為,小芸明知詐團橫行,仍加入詐團擔任車手,與詐團成員分工合作謀取受害者的財物,行為極不可取,考量到她已經坦承犯行,也與受害者達成和解,積極彌補自己所造成的損害,最終依3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判處她有期徒刑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原文網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408/31455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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