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5 11:17 聯合報 / 記者賴佩璇/台北即時報導
玉山銀行南京東路分行蔡姓前理專,因簽賭負債累累,竟動客戶歪腦筋,在文件中夾入「空白取款憑條」或「空白取外匯申請書」,並盜刻客戶印章申設帳戶,挪用兩客戶各2326萬7160元、1264萬7692元。台北地檢署日前依銀行法、偽造私文書、偽造署押、洗錢等罪嫌起訴他。
檢方調查,2013年8月至2019年4月間,蔡姓理專備妥「空白取款憑條」,趁去馬姓男客戶家協助辦理投資手續,把「空白取款憑條」讓馬誤以為是投資所需,同意由蔡代為用印。
蔡自行填上金額後,拿去給玉山銀行承辦人員,領出馬男帳戶內共567萬7598元。蔡以相同手法,另於2014年5月6日、2015年3月18日,從馬的外幣帳戶中,轉帳美金1萬8333.37元、3萬1108.23元(折合新台幣為153萬5162元)至洪姓人頭帳戶。
蔡盗刻馬的印章,於2015年9月30日、2016年3月1日,在「玉山銀行開戶申請書」上偽簽馬的姓名並蓋章,拿著申請書向承辦人員申設台幣帳戶、外幣帳戶。
檢方查出,2014年4月11日至2015年12月29日,蔡多次以盜開的台幣及外幣帳戶申購、贖回南非幣,於2016年3月10日將其中52萬6334.9元南非幣,匯入盜開的外幣帳戶;又於2016年3月14日將其中52萬6334.98元南非幣,匯入台幣帳戶,致馬受有148萬4298元損害。
2015年10月至2016年4月間,在「玉山銀行特定金錢信託變更條件申請書」上盜蓋馬男印文,並在「變更指定扣款/入款帳號欄位」填入盜開的台幣及外幣帳戶。之後,蔡欲提領資金花用時,即下載基金贖回單,並盜蓋印文。
蔡擅將馬的基金贖回後,將資金轉入盜開的台幣及外幣帳戶。2016年10月8日,蔡擅於「保險契約解約申請書」上偽造簽名,讓保險公司承辦人員誤認馬欲解除保險契約,而將中途解約金匯入盜開的台幣帳戶內。蔡挪用馬共1605萬4400元至盜開的台幣帳戶。
此外,蔡鎖定蔡姓男客戶,知道他進行投資未選定投資標的,僅看年度績效的習慣,就利用每次去蔡的辦公室機會,預先將「空白取外匯申請書」夾在眾多文件中讓蔡用印。
之後,蔡在受款人欄位填上洪姓人頭帳戶,讓承辦人員將美金、澳幣折合新台幣共1264萬7692元,轉帳至人頭帳戶中,予以侵占入己。檢方調查後,依銀行法的銀行職員背信罪、洗錢防制法的掩飾或隱匿犯罪所得來源與去向等罪嫌起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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