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里長車內掐胸摸下體 單親媽再約他蒐證告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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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5 22:03 聯合報 / 記者林伯驊/高雄即時報導
高雄市前里長趙姓男子涉嫌趁關心一名離婚的女里民,在車上掀扯她內衣掐捏胸部、撫摸下體;女里民不甘受辱隔兩天故意約趙外出,偷拿手機錄影質問,也蒐證到他再次毛手毛腳。高雄地院勘驗畫面發現趙說「我跟你道歉啦」,依犯強制猥褻罪判1年半,另依犯性騷擾罪判5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名女里民離婚、獨自撫養稚女,曾請託趙姓里長(68歲)幫忙找租屋處,2018年8月20日下午4點多,時任里長的趙在醫院就診偶遇女里民,假借有事討論邀她坐進他的車內右前座,不料趙強行將她上衣掀開、內衣下扯露胸,不管她制止仍以手掐捏胸部,還隔著內褲撫摸下體,也強吻臉頰,直到女里民哀求下,才答應她離去。
女里民事後不甘受辱,8月22日早上8點多故意跟趙姓里長約在派出所附近見面,當她又坐進右前座,也偷用手機錄影,但趙仍用手游移她大腿,欲伸進大腿內側,她隱忍到最後表示身體不適,哀求下車而離去。
女里民成功蒐證後報案提告,趙姓里長應訊及審理時否認犯行,辯稱8月20日當天在車上討論事情,他問女里民積欠的2000元何時歸還,她表情顯不悅;22日則是開玩笑問「去散步還是上賓館?」女里民表示都可以就上車,當詢問她左大腿的疤痕,她回應自殘,他於是摸她大腿說「妳怎麼這麼傻?」反批女里民說謊。
合議庭勘驗蒐證畫面,女里民不斷質問趙姓里長在8月20日的行徑讓她害怕、不受尊重,趙說「沒關係啦,妳又不是女孩子,都嫁人了」、「有那麼嚴重」、「抱歉啦,過去就好了,我現在給妳道歉,不要再說了」,過程中趙的手還來回撫摸她大腿,甚至游移在大腿內側及鼠蹊部間,女里民出現閃躲,拒絕上旅館的提議;合議庭認定,女里民指控並沒偏離事實。
合議庭還發現,趙姓里長在車內說「怕什麼男人」、「幾歲了?你沒那個也不行」、「我現在是想說妳已經離婚了」、「妳總不能說一輩子沒有男人」,痛批趙以男性沙文主義式的口吻,也替自己猥褻行為開脫,而趙另聲請傳喚妻子出庭,想作證他與女里民有曖昧關係,遭合議庭拒絕。
合議庭考量趙姓里長否認犯行、未與女里民和解,8月20日犯行依強制猥褻罪判1年半,22日的犯行依犯性騷擾罪判5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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