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頁
會員登入   |   電子投票  |   委任清單  |  網站地圖   |         搜尋
 契約文件撰擬、審閱
 法律意見書
 公司/個人法律顧問
 訴訟代理
 公司法務人員培訓/派遣
 企業法律事務承攬
 兩岸訴訟
 法律諮詢
 法律資源連結
台北所
電 話: 886-2-2388-5808
傳 真: 886-2-2331-6773
E-Mail: over.north@msa.hinet.net
地 址: 100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1號3樓之7
福州代表處
電 話: 059188500385
地 址: 350001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五四路151號(宏運帝豪國際)1608室

2026.04.29  
年薪270萬工程師滯美20年逃兵役…收兵單也不理!遭判刑5月
2026.04.29  
北基前董座鍾嘉村聯手大戶左手賣右手 撈3600萬被追加起訴
2026.04.24  
台中商銀又出事!6高階幹部「一個拉一個」幫地產大亨洗錢36億
2026.04.24  
「妳們都是雞」富商飯局罵名媛掀女人大戰 李珍妮判3月
2026.04.22  
詐騙機房變公安辦公室「專坑香港人」騙走3千萬 17人遭收押
2026.04.22  
染髮肚子餓「保鮮膜包頭」外出用餐頭皮燙傷 女學生求償4366萬
2026.04.20  
台南回收車3年2度肇事!害女子截肢、騎士癱瘓 國賠超過3648萬
2026.04.20  
理專偷VIP客戶3千萬!銀行挨罰800萬要她賠 慘被法官打臉
2026.04.13  
藝品拍賣直播「暗樁抬價」撈1.48億 法官認「商業策略」判無罪
2026.04.13  
幫詐團領錢賺外快!辯「沒收錢」法官打臉 騙25人恐關31年
2026.04.08  
「10年密碼記不住?」工程師否認掛勾詐團 法官列4疑點打臉
2026.04.08  
女大生為賺1500元當車手 慘被判關6個月
2026.04.07  
騙國人赴柬埔寨當詐團豬仔!不給薪水還凌虐 2男販運人口重判
2026.04.07  
半年硬上10次!水泥工性侵同居人女兒 要賠母女140萬
2026.04.02  
禽獸不如!3度猥褻未成年女兒 單親爸判5年
2026.04.02  
台中悍女打律師巴掌5罪被起訴 檢建請法院續押
2026.04.01  
律師幫助貪檢井天博收賄 判刑5年6月定讞
2026.04.01  
台中營造公司破產 法院選任「破產管理人」竟侵占專戶706萬
2026.03.30  
印度男尾隨闖屋性侵!發現對方是偽娘更暴力 遭重判8年半
2026.03.30  
生日變忌日!狠女懷疑男友變心「一刀刺心奪命」 二審仍判16年
2026.02.24  
華航前會計經理「作假帳吞公款」 高院判賠3600萬元
2026.02.24  
只剩580元翁討扶養費!3子女淚訴被毆、潑汽油 法官判免養
2026.02.23  
裝幼齒騙少男、少女自拍不雅照 噁男辯「不識字」重判12年
2026.02.23  
美福倉儲大火 「未注意防範」判賠保險公司8千萬元
2026.02.05  
神鬼女會計和大嫂9年詐公司2億 又被查出聯手丈夫騙千萬
2026.02.05  
獵殺43隻海豚當鯊魚餌!東港籍船長「嚴重破壞生態」判2年2月
福建元一律師事務所
廣東勝倫律師事務所
福建融成律師事務所
19歲男與國三女友發生性行為 認錯並賠償15萬元獲緩刑
 2021-01-05 16:19 聯合報 / 記者邱瑞杰/基隆即時報導
基隆市19歲黃姓男子與小他4歲的國三少女交往,帶她回家中發生3次性行為被起訴。基隆地院審結,黃男犯3罪各判刑3月,應執行6月徒刑。審酌黃已與少女父親以賠償15萬元達成和解,經此偵審教訓應知所警惕,無再犯之虞,宣告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黃男與國三少女交往,2019年11月28日、29日在少女放學後,帶她回基隆市住處房間發生性交行為。同年12月1日周日中午,又與少女在房間發生性行為。

 

少女就讀的國中老師處理少女其他在校行為時,得知少女受侵犯通報市府社會處,由社工通報市警察婦幼警察隊偵詢後送辦。

 

檢方偵訊時,少女稱黃男3次與她發生性交行為,都違反她的意願。黃則供稱,只和少女發生2次性行為,且是兩情相悅。

 

檢方指兩人發生3次性交行為時間相當接近、地點相同,且當時為交往中男女朋友,難僅以被害人指述,認定黃男觸犯強制性交罪,而以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後,認定黃男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共3罪,各處有期徒刑3月,應執行6月徒刑。

 

法官指出,黃男在檢察官偵查期間已與被害少女的父親,達成民事賠償事宜調解,去年5月4日給付少女父親5萬元,之後按月給付5千元7次,僅剩13期共6萬5千元未清償,經此偵審教訓,應知所警惕,無再犯之虞,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宣告緩刑2年。

  ©2026  張北兩岸聯合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100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1號3樓之7 電話:886-2-2388-5808 傳真:886-2-2331-6773
  福州代表處 聯絡電話:059188500385  地址:350001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五四路151號(宏運帝豪國際)1608室


優吉兒網站設計 - Website 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