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想和調查局調查官「交換情報」 國安法判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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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8 09:46 聯合報 / 記者王聖藜/台北即時報導
台商薛禎純兩度向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賴姓調查官以交換情報為由,協助大陸人士刺探特定人士入出境資料,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理,今天判薛1年2月。可上訴。
在大陸經營食品生意的薛禎純,於就讀政治大學碩士在職專班時,因修課結識賴姓調查官,兩度利用同學聚餐,向賴詢問特定人士的入出境資料,並且提及「大陸那邊需要情資,如果你提供的話,對方也會提供情資給你」。
賴姓調查官懷疑薛被中國吸收,回報調查局本部,檢調立案搜索薛的公司、住處,訊後依違反國安法諭令薛以1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薛禎純偵查中否認被吸收,辯稱是同學聚餐的閒聊,不過,辦案人員比對薛透過通訊軟體微信與中國情治人員對話的紀錄,認為他刺探的內容,與微信的對話紀錄吻合,沒有採信薛的說法,依違反國安法發展組織未遂罪將薛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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