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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按摩店女員工脫光幫台籍老闆抓龍 正宮逼問...他賭氣變鐵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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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Y男與C女結婚,Y男在美工作,並管理夫妻倆在紐約投資的按摩店,結果雙方視訊時,C女發現丈夫跟女員工Kathy在旁過夜,且耳聞Kathy曾裸體替丈夫按摩,C女逼問雙方是否有性行為,Y男稱自己是「情緒性回答」,才給予「對啊!又怎樣」回答。法院一二審均判賠20萬精神慰撫金。
C女主張,雙方是在2011年結婚,並且有2名小孩,丈夫Y男因為在美國從事檢驗員工作,後續取得綠卡,並且在美國紐約經營夫妻投資的按摩店生意。
C女說2023年雙方視訊通話,結果發現女員工Kathy與丈夫同睡、出遊約會,出現親密舉動,且聽聞Kathy會脫光光幫Y男按摩,Y男也對外宣稱Kathy是正宮,已經逾越男女交往份際,請求50萬精神慰撫金。
Y男表示,自己白天要工作、晚上照顧女兒,積勞成疾罹患癌症,是妻子C女為避免日後照顧義務,加上取得綠卡後,就計劃與自己離婚,勾串友人製造不實外遇證據。
Y男喊冤說,造成誤會的畫面,都是Kathy替自己修眉毛或是拍攝角度造成,自承有外遇之錄音,是因為C女不斷逼問,在半睡半醒之間的情緒性發言。況且本案發生在美國,應在美國起訴,在美國未經同意錄音不得為證據使用。
法院勘驗雙方錄音顯示,C女問Y男「你們在一起多久了?睡一起多久了?店裡的人都知道你們會當眾接吻!」Y男則回:「是,沒錯,她來多久我就睡多久,OK,然後呢?」C女再逼問Y男雙方有無發生性行為?Y男大方說「承認就承認!對啊!怎麼樣?」等語。
簡易庭指出,雖事發地在美國,具有涉外因素,但Y男住居所是在台中,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中院有國際管轄權亦有國內管轄權。而C女所持錄音檔是為了取得Y男侵害配偶權證據,符合比例原則。
原文網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730/32104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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