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談「食品良心」卻賣過期飲品 金蘭第四代董座夫婦起訴求重刑
|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曾在媒體上大肆標榜「做食品的人一定要有良心」的金蘭食品第四代董座鍾淳仁夫婦,涉嫌販售過期與竄改有效期限康普茶,桃園地檢署近日依詐欺取財、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嫌偵結起訴,檢方鍾男貪圖不法利益、罔顧廣大消費者權益及身體健康危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新臺幣275萬3,556元。
桃園地檢署民生專組檢察官王念珩指揮桃園市調處偵辦松樹角公司、松角實業公司涉嫌販售過期及竄改有效期限康普茶案件,被告鍾、林女係夫妻,共同經營2公司,被告2人明知庫存鋁罐裝康普茶(「蘋果派派」、「鳳梨柑橘」、「冬瓜檸檬」、「柚子檸檬」等)產品已逾有效期限,竟指示員工以香蕉水抹除罐底原有效期限字樣,再使用噴碼機印上不實效期後出貨販售。
復將已過期之櫻花香料、檸檬香料、薄荷香料、藍莓濃縮汁、蔓越莓濃縮汁及花果萃取物,添加入「就是蜜桃」、「檸檬薄荷」、「非常莓好」等產品販售,更將已逾期之鋁罐裝「蘋果派派」開封重新填裝至香檳瓶,製成「蘋果派派 750ml」、「繽紛派對750ml」對外銷售,共計詐得不法所得高達275萬3,556元。
檢方指揮桃園市調處經蒐證完備後,會同桃園市衛生局、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員於今年4月10日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松樹角公司、松角公司執行搜索,當場扣得被告等人犯案使用之噴碼機、香蕉水及逾期改標之康普茶產品等物,檢察官複訊後認被告鍾淳仁夫婦罪嫌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分別諭知具保100萬元、30萬元。
桃園地檢署近日偵結,認被告鍾純仁夫婦涉犯刑法之共同詐欺取財、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販賣假冒食品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檢方審酌被告2人經營之公司長期從事食品生產、銷售為業,被告鍾純仁更曾在媒體上宣傳康普茶產品時表示:「為什麼做食品的人一定要有良心,你看『食』裡面不就是一個『良』字嗎?」等語,對於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為業之人所應堅持之食安及品質,理應有相當程度的認識,本應恪遵食安法規,以維食品安全及消費者之健康,竟為貪圖不法利益為本案犯行,被告視消費大眾之食品安全為無物,罔顧廣大消費者權益及身體健康危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聲請沒收犯罪所得。
桃園地檢署呼籲,食品安全關乎國民健康之維護,業者應堅持食品衛生安全與品質之誠信原則,切勿心存僥倖,以非法手段損害消費者權益。檢方對此類危害民生食安之犯罪行為,必將嚴查速辦,從嚴追究刑事責任,守護食品市場秩序及國人健康。
原文網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805/3213812.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