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狂詐術!中研院科研經費4年3480萬被搬空 14人全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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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離譜!中研院物理所超電導實驗室驚爆採購弊案,前助理研究員張忠傑(格斯負責人)與博士後紀男內外勾結,2018至2021年間聯合多名廠商,透過假品名請款、已驗收物料無償取回再履約及將格斯廢棄物混入院方清運系統三大手法,詐得與圖利共3,480萬餘元,另涉背信與會計不實等罪,士林地檢署今(4)日依詐欺等罪起訴14人。
張忠傑2008年至2015年在中研院任職,熟悉實驗室採購核銷規則,後自行成立格斯公司。因公司資金吃緊,他與紀松葦勾結,紀身兼小額採購承辦,能掌控請購、驗收與核銷,遂成為內鬼。張則指揮各廠商配合開立虛偽報價單與發票,讓中研院會計及主管誤信交易屬實,科研經費因而流入公司財庫。
第一手法是假品名請款,張忠傑透過李男的公司、其妻公司、胞姐,合計詐得642萬3709元;向施女公司開立不實耗材發票213萬8600元;黃男公司開立冷光儀、黏度計等報銷單,金額達189萬3900元;蔡女公司則以線材與治具名義核銷63萬6300元;恆公司由周男、曾男、許男出面,協助詐得113萬2500元;郭男公司則開出攪拌設備與反應槽假發票,金額303萬6590元;謝男公司則開出10餘筆耗材發票,金額高達357萬3149元,上述全數經紀男核銷,總計金額1,883萬4748元。
手法 涉案金額 涉案被告 犯罪手段曝光
假品名請款 1,883萬4748元 張忠傑、紀松葦、李男、陳女、施女、黃男、蔡女、周男、許男、曾男、郭男、謝男 購買昂貴設備卻開立耗材或原料發票,由紀松葦核銷,科研經費遭挪用。
重複履約 1,589萬5052元 張忠傑、紀松葦、黃鴻泰、鄧菀樺 已驗收的電池芯、極耳、電解液等物料無償取回,再投入後續標案履約,一貨多用。
廢棄物混入清運 7萬2464元 張忠傑、紀松葦、黃鴻泰 格斯公司產生的廢電芯、極片,透過LINE喬定時間夾帶進中研院系統,由院方支付清運費。
第二手法是重複履約,2019年間中研院公開辦理「客製化電池芯」、「富鋰錳基正極材料」、「碳包覆矽材料」、「軟包鋰電池芯」、「極耳材料」等多起標案,均由格斯公司得標。紀男明知物品屬於院方,卻在驗收後,將其中350顆電池芯、320顆軟包電池芯,以及98箱約2000顆電池,另含高電壓電解液、正負極耳、正極材料等,無償交還格斯,再度用於後續標案履約,一貨多用,讓中研院白白流失1,589萬5052元。
第三手法是廢棄物混入清運,格斯公司生產過程會產生大量廢電芯、極片,依法應自行委託清運,卻由張忠傑指示黃男、紀男,透過LINE溝通日期、重量,再裝箱或放入中研院塑膠袋,假冒院方廢棄物進入清運系統。2019年11月至2021年11月間,至少10次夾帶,讓中研院多支付處理費用7萬2464元。
檢方認,張忠傑是全案主導者,紀男是內應,黃男、鄧女則負責協助交貨、取回物料,其餘廠商李男、施女、黃男、蔡女、周男、陳女、許男、曾男、郭男、謝男等人,則分別依指示配合開立不實報價單與發票或協助履約,形成「院內有內鬼、院外有共犯」的完整犯罪鏈。
偵查時,張忠傑承認以不實品名核銷,但辯稱「電池芯取回只是再利用,公司產能不足」,並強調部分儀器確實有用於研究。紀男則坦言「一切受張指示」,為了幫張支付貨款才協助核銷;李男承認開立不實發票,但解釋是格斯公司經營不善、無法付款,不得已才配合;施女辯稱僅依張、紀指示拆單,黃男也稱部分設備確有送至中研院;蔡女表示因年度設備預算不足,才以耗材方式核銷;郭男、謝男、周男、陳女、曾男、許男等人,多數承認協助,但都推稱只是受指示,試圖卸責。
檢察官認為,張忠傑身為中研院出身研究人員,卻利用專業與制度縫隙,長期將科研經費挪入公司財庫,已嚴重破壞科研誠信,除起訴14人外,並向法院聲請扣押帳戶與不動產,若無法沒收,將依法追徵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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