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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A走補助款+侵占公款14萬 良心不安自首獲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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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張姓社工明明在慈善基金會幫助弱勢,卻起貪念兩度A走身障者的補助款共6萬多元,還順手把基金會的8萬元公款塞進自己口袋,事後良心不安跑去派出所自首,最後雖遭起訴,但因坦承犯行、與被害人和解,法官網開一面,判他7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判決指出,張男任職於高雄某知名慈善基金會,原本負責協助身障者申請補助。不料去年10月間,他因手頭緊動歪腦筋,將社會局核發給吳姓身障者的6萬多元補助款據為己有,沒替對方存入指定帳戶,反而挪為私用。
事後張男越想越心虛,去年10月24日上午9點多跑到三民二分局民族派出所,向員警自首,坦承侵吞基金會8萬元公款。不過基金會當時未立即報案,只要他先回單位說明;沒想到幾天後,吳姓身障者因遲遲未收到補助款報警,才揭開張男「黑手伸進弱勢荷包」的惡行。
張男到案後全盤吐實,供稱因經濟壓力太大才會鋌而走險,並已與吳男達成和解,承諾分期償還6萬多元補助金。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他犯後態度良好、自首符合減刑要件,加上已與被害人和解,最終依業務侵占罪判刑7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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