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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主捐9豪宅給行天宮 法官:他精神錯亂!女兒勝訴討回房產
 記者黃宥寧、劉昌松/台北報導

北市89歲張姓老翁2022年底時,將總價逾億元的9戶豪宅全都捐贈行天宮,養女不滿控告行天宮董事長吳岳羽趁父親失智詐財,提告準詐欺得利罪,但北檢今年5月將全案不起訴處分,案件7月再經高檢發回,由北檢重新調查中。在民事訴訟部分,法官調閱精神鑑定後認定張翁簽約時處於「精神錯亂」狀態,欠缺辨識能力,判決捐贈契約與過戶登記無效,行天宮須塗銷登記歸還豪宅。

張翁於2022年11月30日與行天宮簽署「捐贈契約書」並經公證,翌年1月13日送件,1月17日由松山地政事務所以「贈與」原因完成過戶,標的包含台北市南港區7戶、信義區2戶房屋及其基地持分,共計9戶;雖然當初簽約涉及9戶房產,但實際完成過戶僅有2戶。

張翁的監護人(養女)主張,養父多年來飽受精神疾病所苦,常語無倫次、答非所問,2022年11月簽約時已無法辨別事務,行天宮卻仍與其簽約並完成過戶,違反法律規定。

行天宮董事長吳岳羽則抗辯,捐贈完全出於張翁意願,過程有公證、文件齊備,且張翁當時精神狀況清楚,還提供身分證、印鑑證明、印鑑章,由地政士代辦過戶,並無詐欺或違反善良風俗之情。

法官調閱恩主公醫院、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陽明院區)診斷,與2023年9月的精神鑑定報告,結果顯示張翁患有慢性妄想型思覺失調症與輕度失智症,病史已超過20年。鑑定醫師證稱,張翁自55歲起即長期出現被害妄想,認為有人要偷錢、害他,加上失智症惡化,早已影響其理解與判斷能力。

然而,張翁雖能維持基本生活功能,但缺乏社會功能與財產處理能力,大多數時候不能辨識自己行為的法律效果。雖然行天宮形式上程序合法,主觀上或許屬善意,但法律重點在於行為人是否具備意思能力,一旦確定屬於精神錯亂,契約當然無效。

法官認為,張翁在2022年底簽署捐贈契約與2023年過戶時,均處於精神錯亂狀態,依《民法》第75條及第767條規定,契約及移轉登記均無效,故判行天宮必須將已過戶房產的所有權移轉登記塗銷,訴訟費用由行天宮負擔。

另外,養女在士林地院針對南港區7戶(7個建號建物)提起塗銷訴訟,鑑定估價達1億5146萬8339元,法院核定應繳納裁判費128萬8319元,但養女僅繳了59萬零336元,仍短少69萬7983元。士院因此裁定限期補正,否則駁回。

刑事部分,張翁養女認為父親已患失智與精神疾病,控告董事長吳岳羽涉《刑法》準詐欺得利罪。但北檢傳喚志工、公證人及相關人員,調閱公證錄影後,認為張翁手寫文件條理分明,對稅務與不動產問題回答清楚,無法僅憑事後醫療診斷認定其簽約時精神異常,因此於今年5月處分不起訴;不過養女聲請再議獲准,高檢署已在7月中發回北檢續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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