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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孩子的爹!養6年才知戴綠帽 告詐欺求償全敗訴
 2022/03/01 00:42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女子小玉(化名)6年多前懷孕,因不清楚孩子的父親是誰,她拿墮胎同意書分別給2名男子簽名,其中曾姓男子因怕殺生不敢簽,開了2900萬本票補償,張姓男友以為是自己親骨肉同意結婚生下,但幾年下來,孩子長越大越不像他,經親子鑑定確認生父是曾男,張男怒告小玉詐欺,他曾留職停薪育嬰3年,還扶養別人骨肉多年,再提告返還不當得利207萬餘元,法官判張男敗訴。

判決指出,張男和前妻小玉於2014年底結婚,2015年6月產下子女,2020年7月協議離婚,她被控佯稱生下其骨肉,並要求丈夫張男請育嬰假,留職停薪近3年,扶養孩子6年後,覺得孩子卻越大越不像他,直到2019年間,曾男要求進行親子鑑定,並向少家法院提起確認張男的親子關係不存在,才確定不是張男的種。

張男自覺受騙告前妻詐欺,並向她求償工作損失、扶養費共207萬餘元,小玉否認詐騙,表示自己當時也不是很清楚懷了誰的孩子,先告訴曾男要拿掉小孩,要求簽墮胎同意書,但曾怕殺生不敢簽,交付2900萬本票,她後來找張男簽名,張願意跟她結婚把小孩生下,兩人便結婚共同扶養。

至於張男留職停薪育嬰3年,小玉指張男原本在自己哥哥開的公司上班,因跟著哥哥吵架想離職,為了領育嬰津貼才請育嬰假,根本不是要照顧小孩,還是她請保母照顧小孩,小孩上幼兒園、扶養費用都是她付的,每個月還給張男2萬元生活費,反咬張男沒付半毛錢沒付。

刑事詐欺部分,檢方認為證據不足,小玉獲不起訴,至於張男認為被戴綠帽還幫人養小孩,求償207萬7千多元,高雄地院審結,也以張男未充分舉證,判他敗訴,前妻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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