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7歲繼女未被揭發 男子竟大膽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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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8 19:35 聯合報 / 記者陳俊智/新北即時報導
新北一名男子多年前猥褻7歲繼女,見對方沒有報警,竟食髓知味再犯,去年5月和繼女爭吵後,揮拳打傷對方,結果事情因此曝光,今天被新北地檢署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和傷害罪起訴。
據了解,男子第一次對繼女伸狼爪是2012年到2014年間,事發後,其妻曾帶女兒返回娘家居住,後來其父母和親戚幫忙溝通,其妻才搬回去與他同住。但是,男子沒有記取教訓,還二度猥褻繼女,其中一次是酒後趁夜犯案,另一次是趁其妻不在家的時候下手。
去年5月,男子因故與繼女爭吵,氣憤之下,動手打了對方右手一拳,而繼女因為難過,哭著向其他人說出被打、被摸情事,全案才因此曝光。
偵訊時,男子否認犯行,但因為母女與娘家親屬指證歷歷,學校輔導紀錄也顯示女童曾因為被不當觸碰而由母親短暫帶回娘家,說法最後未被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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