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以為男友爬上床!美甲師裸身假寐遭猥褻 獲賠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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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5 20:22 聯合報 / 記者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台南市42歲史姓男子向蘇姓友人借用安南區住處1樓擺放粗工用工具,去年5月他趁友人出門上班,侵入其同居女友房間,揉捏胸部上下其手,她誤以為是男友,後來發覺不對勁,大哭尖叫,打電話給男友哭訴史性侵她,蘇返家帶女友就醫,史否認揩油,台南地院認史犯乘機猥褻罪判6月徒刑,民事判賠精神慰撫金及醫療費用20多萬元,可上訴。
台南地院審理時,史否認犯行,辯稱他與女方正在交往,當天在房內,女方向他要10萬元,不給的話,要跟他老婆說兩人在交往,雙方因此大吵一架。
檢警調查,史自2017年10月30日起向蘇姓友人借用住處1樓擺放生財工具,去年5月28日10時,蘇出門上班後,同居女友裸身僅著內褲在2樓房間睡覺。史侵入房內,利用女方就寢揉捏其胸部,女方誤以為是男友不以為意,直至發覺對方是史時,大哭尖叫逃離房間。
女方深感羞憤,身心受創,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請求給付醫療費1500元、精神慰撫金79萬8500元,合計80萬元。
女方說,當時房間有上鎖,不知對方怎麼進來的;蘇表示,當天11時接獲女友打電話哭訴,指史男想性侵她,因此馬上返家帶女友就醫。
台南地院審酌,女方事後出現焦慮、失眠等情,有診斷證明書佐證,足見她因此事故身心上受有相當程度傷害;兼衡女方為美甲師,史為粗工,及雙方身分地位及經濟狀況等,認精神慰撫金以20萬元適當,加上醫療費用1500元,判史賠償20萬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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