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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運變態狼!他「筆挑」鄰座女襯衫鈕釦 吃刑還要賠6萬
 2020-08-19 11:19 聯合報 / 記者賴郁薇/高雄即時報導

高雄市高姓男子去年搭客運北上,疑趁鄰座妙齡女子熟睡之際,偷偷拿筆「挑開」她貼身襯衫鈕釦,頻頻撩撥窺探;女子半夢半醒感覺「胸部痛痛的」,一睜開眼就目睹鄰男「拿筆從扣子縫隙戳我胸部」。高男涉性騷擾,先前才遭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近日高雄地院再判他應賠償受害女子6萬元,還能上訴。

 

判決指出,高男去年5月17日上午從高雄搭客運前往台北市,路途中與妙齡女比鄰而坐,女子不敵睡意陷入熟睡。突然,女子從夢中驚醒,「感覺胸部痛痛的」,瞥見高男手拿著筆、撥開她衣服,從扣子縫隙戳胸,下意識急抓住「狼爪」報警。

 

高男心急辯駁,「我沒有觸碰她胸部」。然而,警方調閱車內監視器,發現高男頻頻右手拿筆,上半身傾向女子座位,多次出手撩撥窺探,接著被女子當場抓住右手;在在都與被害女子指述情節相符,認定他確實犯性騷擾。

 

被害女子曾多次當庭表示,「當初如果被告跟我道歉,我會原諒他,但是被告從頭到尾都沒有跟我說對不起」,痛斥他態度惡劣,「我希望他去關,我不會原諒他」。女方自認心理受創,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高求償16萬3980元。

 

即便高男否認犯罪,希望法官駁回女方索賠,然而,民事庭認為,刑事部分罪證確鑿,被害女子索賠有理。高雄地院綜合衡量高男已婚、育有2名孩子,全靠聯結車工作維持生計,判他應賠償受害女子6萬元精神慰撫金,還能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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