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國中女生被大貨車撞死 司機賠600多萬拈香獲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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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9 10:37 聯合報 / 記者白錫鏗/台中即時報導
新竹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林姓貨運司機,去年底駕駛大貨車至中市烏日區中山路,跨越雙黃線,違規駛入對向車道內,撞騎自行車的14歲林姓女國中生,致被害人頭部受重創,經送醫急救後,仍因傷勢嚴重不台,林姓司機犯後擔承犯行,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調解,並至被害人靈前上香,台中地院今天依過失致死罪將他判刑8月,緩刑3年,並罰他向公庫支付5萬元。
法官審酌,林姓司機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並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調解,且給付全部賠償,由公司及林姓司機賠償被害少女的父母新台幣400多萬元,加上強制險200萬,被害人家屬可獲賠償600多萬,且林姓司機至被害人靈前上香表示歉意,被害人家屬同意給予緩刑機會。
判決書指出,林男(46歲)為新竹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貨運司機,去年12月17日晚間,駕駛大貨車沿烏日區中山路2段內側車道由西往東方向行駛,駛至中山路2段6號前的新竹物流公司烏日貨運站前。
林姓司機駕駛大貨車貿然跨越道路中心的分向限制線即雙黃實線左轉欲進入烏日貨運站,而逆向駛入對向車道內,適14歲的林姓國中女生補習完畢騎自行車返家,沿中山路由東往西自林姓司機的貨車原本行的對向車道直行駛至烏日貨運站前。
林姓司機疏未注意,見林姓女國中生騎自行車由對向車道直駛而來,而於驟見林姓女國中生的自行車時,已煞避不及,致大貨車左前車頭在對向快車道撞擊林女所騎的自行車,致林女頭部、胸部重創,脾臟破裂等傷害,經送醫急救,延至12月19日凌晨傷重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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