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侄不睦噴你一身溼 叔被告判拘役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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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0 22:00 聯合報 / 記者林宛諭/彰化即時報導
彰化縣55歲鄭姓男子與侄子住家相鄰,但兩人平常相處不睦,去年5月鄭男見侄子站在住處門口,連續朝侄子潑水,侄子憤而提告,指叔叔以此方式侮辱他,彰化地方法院依強暴侮辱罪判處鄭姓男子拘役30日。
鄭男去年5月23日以水管灑水時,看到侄子站在門口,即以水管朝他潑水,20秒後再潑第二次,侄子憤而提告,鄭男卻辯稱 「他只是要淨化空氣」,沒看到旁邊有人,潑完後才看到人。
但根據監視器畫面顯示,鄭男從一開始就一直往侄子方向注視,且連續潑水二次,顯見是故意而為,法官認為鄭男所為足以貶損其侄子人格尊嚴及社會評價,不僅欠缺尊重他人,也造成被害人受有精神上痛苦,實不足取,因此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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