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雙」群組洩密還私下投資 經理慘賠南山人壽156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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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6 19:01 聯合報 /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南山人壽前基金經理人葉時雙私設群組洩漏公司機密,鼓吹群組人員買賣特定股票,並以妻子等人名義提前買賣26檔台股股票,不法獲利800萬元,檢方起訴;另南山人壽因此被金管會裁罰,提民事訴訟向葉時雙求償3000萬元,一審判賠490萬元,台灣高等法院今改判葉應賠償1566萬餘元,可上訴。
葉時雙是國內知名專案經理人,擔任過華頓投信專戶管理部協理、華南永昌投信專戶投資部及期貨信託部研究經理、大華投信資產管理部經理,在南山人壽服務期間,負責台股投資。
南山人壽提告指出,葉時雙從2015年擔任南山人壽證券投資部資深專案經理,卻利用職務之便,私自創設「雙雙飆股戰鬥群」LINE群組,2018年5月24日至29日洩漏公司投資標的等機密資訊,鼓吹群組人員買賣特定股票。
另外,葉時雙以妻子、妹妹、外甥女等3人名義提前買賣南山人壽投資的上市櫃公司股票,導致南山人壽被金管會裁罰,也導致商譽、信用受損,依法請求賠償3000萬元。
台北地院一審認為南山人壽因被金管會裁罰而損失480萬元,加上商譽受損影響新保戶投保意象,無法獲得預期保費收入500萬元,但南山人壽應負擔50%責任,判葉時雙應賠償490萬元。
南山人壽不服上訴,而葉時雙則未上訴;高院認為,葉時雙不否認洩露營業秘密等,而南山人壽被金管會裁罰660萬元,其中480萬元是因葉時雙行為而起,因此葉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再者,因媒體大幅報導,南山人壽減損新契約保費收入,高院認定損害金額為1050萬元,加上金融檢查費用26萬餘元,認為葉時雙應賠償1566萬5500元,扣除一審已判葉賠償490萬元部分,判葉應再給付1066萬5500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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