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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漏二手秘密 大嘴巴不起訴
 2020-12-29 01:24 聯合報 / 記者賴佩璇/台北報導

北市政府吳姓政風人員,二○一八年調查員警疑似調包毒販尿液案,涉嫌洩漏偵查秘密給當時的中正二警分局督察組長;吳辯稱自己在辦案,推稱是督察組長洩密。但台北地檢署認為吳有保密義務,昨天依洩密罪將他起訴,「已經洩漏出去的秘密不是秘密」,督察組長無刑責。

 

檢方調查,新北地檢署偵辦一件毒品案,監聽發現毒販打電話給母親說有叫弟弟調包尿液。檢方懷疑承辦的中正二警分局派出所員警包庇,請台北市政府政風處調查,由吳承辦。

 

吳姓政風人員去中正二分局找當時的督察組長,要求調閱監視器畫面及尿液監督的紀錄;督察組長詢問何事,吳一五一十陳述過程。事後督察組長向分局長報告,並質問該名員警有無調包尿液。

 

二○一八年五月九日,督察室依紀錄確認該名員警沒有調包,兩天後,該名員警寄信去署長信箱陳情,並上NPA署長室臉書爆料自己不分青紅皂白被調查,造成他名譽受損。

 

由於員警詳細敘述偵辦過程,廉政署懷疑有人洩密,主動分案約談吳等人;據了解,吳到案否認不法,辯稱自己在辦案,指督察組長後續做法與他無關。

 

檢方認為,吳經指揮偵辦員警疑似包庇毒蟲案,保密義務就是到他為止,「已經洩漏出去的秘密就不是秘密」,督察組長並無刑責,昨依洩密罪嫌起訴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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