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遭控以褲帶殺害女友 宜蘭檢方細查2證據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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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5 10:32 聯合報 / 記者張議晨/宜蘭即時報導
宜蘭一名林姓女子去年12月被陳姓男友發現倒臥浴室,頸部圍著一條毛巾,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林女親友質疑陳男殺害林女,控告陳男殺人;案經宜蘭地檢署指揮偵辦,認為林女身體無其他外傷,解剖鑑定為窒息死亡,無其他掙扎傷勢,且測謊鑑定無法證明陳男殺人,全案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陳男、林女兩人為男女朋友,去年12月14日凌晨12時許,陳男在睡夢中醒來後,發現林女未在身旁,後來在浴室發現林女身影,撞開浴室門後發現林女已經失去呼吸心跳,送醫急救2小時後,仍宣告不治。
但林女家人質疑林女死因不單純,認為林女婚期將至,無任何自殺意圖,遺體頸部瘀血寬度與毛巾不符,質疑是陳男與她發生爭吵後,持運動褲褲帶將其勒斃,因此提告陳男涉嫌殺人。
陳男偵訊時否認,稱事發前林女曾與家人發生摩擦,就有持刀劃自己手腕自殘;事發當天她心情差,陪她喝幾杯酒,勸林女不要自殘;陳男供稱,因隔天還要早起上班,兩人喝完酒就睡著,沒想到清晨醒來,就發現林女倒臥浴室角落,頸部還纏繞一條毛巾。
全案經宜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檢方依據法醫研究所檢體報告,發現林女頸部有橫向壓痕,皮下軟組織、肌肉出血,符合死者頸部遭毛巾纏繞情境;除頸部外傷外,林女眼結膜未見點狀出血、舌骨未骨折,身體其他部位未見外傷,也無其他掙扎傷勢。死因為窒息。
檢方認為,林女身亡前,曾因與家人爭吵出現自殘行為,且陳男測謊鑑定結果,難對他有不利認定,林女家屬也無法提出其他證據佐證;另依羅東警分局現場狀況筆錄,並無其他事證證明陳男殺人,全案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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