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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蟲吸毒被抓 竟冒用兄長名義應訊被判拘役30天
 2020-10-25 09:19 聯合報 / 記者黃宣翰/台南即時報導

曾姓男子今年9月間,在台南市住處因涉嫌施用毒品為警逮捕,曾隨同警方至桃園市龍潭警分局偵查隊進行詢問,涉嫌冒用他哥哥名義接受調查,並在調查筆錄上涉嫌偽造兄長署押,曾在警方發覺上情前向警方坦承。台南地院依曾觸犯偽造署押罪,判處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說,曾於今年9月4日下午4點多,在台南市住處因涉嫌施用毒品(曾涉嫌施用毒品部分,另由檢察官偵辦中)。為警逮捕後,隨同警方至桃園市龍潭警分局偵查隊偵訊時,於同一天晚上10點起,冒用其兄長名義接受調查,並接續在調查筆錄、搜索票、扣押筆錄上,偽造兄長署押,損害於曾兄及司法警察機關偵辦案件正確性。曾在警方發覺前,即向警方坦承,願意接受裁判。

 

法官審酌曾為避免另案為警緝獲,竟不顧手足之情,偽造其兄署押,動機及行為均可議;再者,曾有幫助犯恐嚇取財未遂及多次施用第二級毒品紀錄,素行非佳。但考量自首犯行,尚未造成曾兄為檢警傳訊困擾等一切情狀,量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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