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成攝狼潛入泳池更衣室 偷拍少女洗澡吃2月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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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3 17:22 聯合報 / 記者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市黃姓男子具有碩士學歷,但他涉嫌在今年5月間,在太平區某游泳池游泳的機會,潛入女性更衣室內,持手機偷拍隔壁更衣室一名少女洗澡的畫面,因黃拍攝過程,被其他女泳客發現,進而報警,警方到場後,查獲黃用來偷拍的手機,全案警詢後,黃承認涉案,台中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判刑2月,得易科,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黃姓男子(26歲)在太平區某游池游泳時,涉嫌潛入女子更衣室內,趁一名16歲少女在隔壁更衣室寫早時,手持具有照相功能的手機,站立在更衣室內石階上,由更衣室上方拍攝少女洗澡的畫面,拍攝少女臀部等非公開的身體隱私部位,因拍攝時有其他女泳客發現,趕緊通知泳池業者報警,警方到場後,查扣黃的手機,全案依妨害秘密罪移送法辦。
台中地院審理時認為,黃雖然是拍攝少女的隱私部位,依據兒少法的規定,需要加重其刑二分之一,但黃在偷拍時,僅知道隔壁更衣室有人,且該名女子面對牆壁,只拍到背部,並不知道偷拍的對象是未成年的少女,本於「罪疑唯輕」原則,尚難認定黃是故意拍攝未成年少女,因此不適用兒少法的規定。
台中地院指出,因全案黃承認犯行,具有悔意,未與少女達成和解,全案依妨害秘密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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