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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嬰太吵狂揍還出門打電動!狠父害死兒判10年 母不阻止也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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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許權毅、葉品辰/台中報導
台中一對年輕夫妻狠心虐嬰釀命案!22歲莊姓男子不顧親生兒子才出生未滿月,短短1個多月內竟以掐捏、掌摑、劇烈搖晃及高拋接等方式施虐多達9次,夫妻甚至將嫩嬰獨留家中外出打電動,返家時才發現孩子已無呼吸心跳,送醫後仍傷重不治。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莊男故意對兒童施暴致死,判處有期徒刑10年;而吳姓母親在孩子受虐時在場卻未阻止,明顯失職不作為,也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6個月、緩刑3年,並須支付公庫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指出,莊男與20歲吳姓妻子前(2024)年7月生下一名男嬰,莊男不滿嬰兒哭鬧,自8月起陸續施暴,包括以指甲掐捏男嬰雙耳造成開放性傷口,並於5日、7日及23日多次大力搖晃;10日、13日、19日更以高拋接方式玩弄男嬰,12日還將孩子放在腿上連續掌摑3至4下,導致男嬰腦部反覆遭受劇烈搖晃與外力傷害。
去年8月25日晚間,夫妻倆竟將才1個多月大的男嬰獨自留在家中,跑到鄰居家打電動、聊天,直到隔天凌晨返家才發現男嬰臉色蒼白、已失去呼吸心跳,隨後才騎機車送醫。男嬰雖一度被救回心跳,但因顱內及腦內出血、大腦水腫軟化缺氧,並併發小膿瘍等嚴重傷勢,於9月6日宣告不治。院方發現男嬰全身多處瘀傷、外傷,立即通報警方,駭人行徑才曝光。
法院指出,莊男本應善盡為人父的保護義務,卻長期施暴,剝奪幼童生存權與成長機會,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至於吳女部分,法院認為她在男嬰多次受虐時在場,卻未出手制止或保護孩子,對死亡結果也有過失責任,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6個月、緩刑3年,並命其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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