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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夫又嗜毒 遭妻訴離還丟小孩監護權
 2021/08/11 15:2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一名太太因丈夫沒有固定工作還染上吸毒惡行,訴請離婚並要求小孩監護權;但丈夫說,當初考量太太若一同入獄,小孩會沒人照顧,自己才擔下太太的罪刑,如今卻被「過河拆橋」。台北地院審理時,太太堅持離婚、丈夫也無維持婚姻意願,判准離婚,並根據雙方經濟狀況、社工訪視結果,以及丈夫曾利用小孩郵局帳戶犯案等情形,將小孩監護權單獨判給太太;可上訴。

太太主張,雙方2010年結婚後育有一對子女,但丈夫婚後工作不穩定,還有吸毒惡習,並因案遭判刑逾4年也已入監;她認為,夫妻應該是以共同生活為目的,並誠摯相愛、共同生活、互相依賴、信任,但目前已無可能重拾夫妻生活,故依民法中「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6個月確定」規定,訴請離婚,同時要求小孩監護權。

服刑中的丈夫解釋,當時考量夫妻若同時入獄,小孩沒人照顧,自己才擔下太太罪刑,且太太在他剛入獄時還會寫信並寄照片給他,後來卻音訊全無,即便他寫信也未收到回信,後來再有太太的消息便是要求離婚,對於失去家庭感到莫名其妙,無奈之餘,請法官決定夫妻是否離婚。

北院指出,太太在本案審理時堅決離婚,先生也無意繼續維持婚姻,判准離婚。

北院另考量太太有穩定收入加上低收入戶補助,以及社工訪視結果為太太健康狀況良好,具工作能力與經濟收入,可負擔照顧2名未成年子女,親子關係良好,評估太太具有相當親權能力,居住環境也屬適宜;反而是丈夫長年沒有固定所得,還利用子女郵局帳戶犯案,若由父母共同監護小孩,恐不適當,因此將小孩監護權單獨判給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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