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花卉中心爆貪汙弊案 北市府公燈處長交保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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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7 09:14 聯合報 / 記者賴佩璇/台北即時報導
陽明山國際大旅館占用北市花卉試驗中心公有地當停車場,市府限期要求旅館騰空返還,應賠償130萬元不當得利;花卉試驗中心主任宋馥華明知業者已返還點交土地,卻私下派人拆除圍籬讓業者繼續使用,圖利近百萬元。台北地檢署昨指揮廉政署搜索10處,約談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處長陳榮興等10人到案,複訊後陳以80萬元交保。
檢廉調查,國際大旅館長期在門口違法占用公有地當停車場,市府開出限期返還令,若業者在期限內騰空返還,原要補償市府的130萬元不當得利,可減免至40多萬元。業者在期限內返還點交,同時在占地周圍設置圍籬,不再讓車輛進入使用。
宋馥華主管這片土地,被控於今年元月間派員把圍籬拆除,讓業者繼續作為停車場使用,違法占用公有地涉圖利罪。張、黃負責路燈會勘、施工及發包採購業務,涉給予紹益科技、盛資機電等4廠商容易施工且高利潤高品項施作,收受10萬元賄賂與不正利益。
陳榮興等4名公燈處公務員及6名業者,合計10人列被告。昨日晚間業者朱玉玲、徐韶甫訊後各以5萬元交保。專營路燈買賣及施作的仲介陳紀全以10萬元交保。3人交保後均未發一語。
檢方複訊後,今清晨依涉圖利罪諭令陳榮興80萬元交保、宋馥華以50萬元交保。公園處張家豪、黃銘鴻兩技工涉犯重罪且有勾串證之餘,依違背職務收賄罪聲押禁見。全案朝違背職務行受賄罪方向偵辦,紹益科技另違反公司法驗資不實同步偵辦。
廠商盛資機電實際負責人楊逢隆、紹益科技實際負責人林良益,各依涉貪汙之行賄罪諭令15萬元交保、景業水電工程負責人余誌文以10萬元交保。全案目前掌握3名北市府人員涉弊,將擴大追查。
陳榮興、宋馥華被移送至北檢時不發一語。辦保完畢離開時,陳以事涉偵查不公開為由不願多作說明。有媒體詢問是否被冤枉?他回答:「我們就靜待司法、尊重調查」;「是有民代施壓嗎?」陳說:「他現在這個•••偵查過程中,謝謝、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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