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好心陪鄰居去洗腎 他以茄子回報被判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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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2 06:34 聯合報 / 記者白錫鏗/台中即時報導
黃男2年前由鄰居小鳳(化名)陪同他到醫院洗腎後,提供金錢給小鳳購買保力達藥酒、香菸等物,他趁她喝下藥酒後意識不清,趁機對她性侵得逞,經被害人提告,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將他判刑3年2月,他不服提起上訴,二審認他上訴無理由,將全案駁回。可上訴三審。
黃男先於警詢中坦承,於案發當日洗腎完返回工寮後,曾用茄子放到小鳳下體;偵查中則否認有此行為,並稱是小鳳自己將茄子放入下體,他在旁邊看,沒有動手;一審再改稱「我看到她在工寮脫光衣服,是她自己做,我叫她不要這樣,我沒有看清楚她做什麼」,法官認定黃性侵犯行,予以判刑。
判決書指出,黃男與小鳳為相識多年鄰居,明知小鳳是中度精神障礙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人,亦欠缺健全性自主能力。2018年7月23日上午,黃先駕車搭載小鳳,由她陪同前往醫療院所洗腎後,提供零錢與小鳳購買保力達藥酒、香菸及檳榔等物。
同日下午4時,黃男與小鳳共同返回南投縣某處工寮後,他見小鳳飲用保力達藥酒,趁她飲酒後意識不清且為中度精神障礙之人,不知抗拒之狀況,性侵被害人得逞,小鳳返家告訴媽媽後報警處理。
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將黃男判刑3年2月,黃男不服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以他迄今仍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彌補所造成損害,認一審認事用法,俱無違誤,量刑亦屬妥適,將黃的上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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