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髮師佯稱罹病需陪伴乘機性侵女網友 賠百萬改判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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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7 16:45 聯合報 / 記者白錫鏗/台中即時報導
美髮師林姓男子2年前結交女網友小玉(化名),佯稱罹憂鬱症需人陪伴,邀小玉外出,再以回家拿菸騙小玉到他家,趁機性侵害得逞。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林3年8月,他上訴二審,並以新台幣100萬元與小玉達成調解,台中高分院改判刑2年、緩刑5年,罰100小時義務勞務。
判決指出,林於2018年11月6日凌晨,透過行動電話交友軟體「探探」結識成年女子小玉,他與小玉改以通訊軟體LINE交談,林男以自身患有憂鬱症需人陪伴為由,邀她至住處見面,小玉雖有疑慮,但擔心林身體狀況,提議在林住處附近的統一超商門市見面。
兩人於同日凌晨見面聊天,林男以返家拿菸為由,邀她一同上樓,兩人接著在林的套房內聊天,林突然抱住小玉,她以雙方才剛認識等語制止,但林以手抓住她的雙手,將她壓制在床上說「不要來這套我就是要」、「不要反抗,乖一點」等語。
林並以「叫也沒用整棟樓都沒住人」、「別逼我來硬的」等語恫嚇小玉,使被害人心生畏懼,慘遭性侵得逞。
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林3年8月,林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期間,林與小玉達成和解,賠償100萬,合議庭審酌林無前科、承認犯行,且已與小玉調解成立,並全數給付賠償金,小玉也表明不再追究,改判刑2年、緩刑5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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