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毒販拿冰糖混充海洛因 遭毒蟲潑酸毀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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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 記者陳俊智/新北即時報導
黃姓男子拿冰糖混充海洛因販賣,被李姓、陳姓2名男子登門問罪,談判過程中發現對方想趁他不注意竊取毒品,與對方爆發嚴重衝突,結果不但臉被刀劃傷,還被潑酸毀容;新北地院今依攜帶兇器竊盜罪各判李、陳9月有期徒刑。2人涉傷害罪部分,因黃男撤告,另為不受理判決。
判決指出,李男發現毒品不純,旋即找陳男密謀,2人決定如果黃男不願意賠償,就要對黃男不利,再拿走他的毒品。去年4月2日,2人帶著水果刀、鐵鍊、手銬和硝酸等物到黃男永和住處找人,因彼此沒有共識,所以由李男負責繼續談判拖住黃男,陳男負責找出毒品,未料得手安非他命後,黃男友人剛好出現,衍生後續嚴重衝突。
衝突過程中,李男將黃男友人關進廁所後,見陳、黃2人扭打在地,就持水果刀向黃砍去,造成對方臉部10公分的撕裂傷,接著又潑灑硝酸,造成對方眼角膜、四肢多處腐蝕。
案發後,黃男經友人報警,送醫後無生命危險,李、陳2人也被永和警方循線逮捕,但他們竊得的毒品已施用殆盡。
審理時,李、陳坦承不諱,也與黃男達成和解,傷害部分獲撤告,但竊盜屬公訴罪,法官最後認定2人涉犯的是攜帶凶器竊盜罪,並審酌犯罪情節和犯後態度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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