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男硬上還逼老實點 12歲少女哭訴:對方用下面一直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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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 記者曾健祐/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張姓男子透過臉書認識1名12歲少女,佯稱想談心約對方回家,卻將她押上床硬上得逞,少女尖叫反抗還遭張痛毆一頓並恫嚇「給我老實一點不要動」,少女哭著向友人說張一直頂,想反抗就被打,事後還傳訊「會不會講出去啊你」,檢方偵結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嫌起訴張。
檢警調查,張男(19歲)去年4月8日凌晨12點多約少女出來見面,對方不疑有他赴約,結果被張表示想聊天談心,就騎車載對方回家,未料一進房就性慾大發,不顧少女反對尖叫喊「不要」,仍強脫她內衣、內褲。
少女被壓在床上嚇得用力踢腳、揮手抵抗,張竟惱羞成怒出拳痛毆她臉,還恫嚇「你給我老實一點,不要給我動」,對方遭毆傷不敢再抗拒,最後慘遭指侵、性侵得逞,直到離開張住家後立刻傳訊、打電話給朋友哭訴求救。
檢方訊時,張僅坦承和少女發生性行為,但出於合意或強制說詞模糊,少女則指證歷歷,檢方也發現她第一時間傳給朋友訊息說「我被性侵了」,友人也說,當時接到少女電話,對方邊哭邊說自己遇害,還稱張一直用下體頂她、摸她,想反抗就被打,後來在家人陪同下報警提告。
驗傷也指出,少女左臉瘀腫、脖子也有瘀傷,手腕上有咬痕,而警方在她下體也採集到精子細胞,經DNA比對和張相符;檢方也發現,張事後面對少女友人質問性侵原因,僅說「可能是酒醉吧」,沒有提及雙方是合意性交。
此外,張事後還主動傳訊給少女說「會不會把事情講出去啊你」等語,檢方認定張犯嫌明確,偵結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嫌起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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