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高中鷹架倒塌釀5死 水泥承包商沒過失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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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 記者曾健祐/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大溪高中新建圖資大樓4年前澆灌水泥的牆面倒塌壓垮鷹架,上方5名工人墜落遭掩埋全罹難,檢方依業務過失致死起訴施作水泥的李姓包商;法院認為,事故應為壓送車轉動臂架外力釀禍,但工地鷹架設有防墜安全措施,李也要工人在較安全的內側施工,難認他有過失,判處無罪,可上訴。
檢方調查,李男為壓送水泥漿包商負責人,2016年12月21日雇用2名黃姓、王姓、廖姓,及徐姓等5名工人,當天施作灌漿作業前,沒有設置防止墜落、崩塌的必要安全衛生設施。
檢方指出,當時5人站在高達25公尺的北側女兒牆鷹架澆灌水泥,徐姓工人指示下方壓送車加壓,結果灌漿管(俗稱青龍管)勾到女兒牆板模,整個倒塌壓垮鷹架,導致5人全數摔死。
審理時李男堅決否認犯行,辯稱壓送車伸臂沒有勾到板模、鷹架,因為青龍管都拆掉了,而且他有設置防護網。
為釐清當時女兒牆傾塌原因,法院勘驗現場監視器,發現牆面傾倒之際,是在底下前1輛混凝土預拌車作業完畢,與下1輛混凝土預拌車抵達之間,排除是在混凝土壓送、澆灌作業中發生,另根據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鑑定,排除鷹架失敗、爆模及自然外力影響,以受到其他外力作用可能性最大。
當時操控壓送車的李姓工人證稱,他把輸送吊臂拉高、轉向右側時沒碰到鷹架,後來吊臂離開,青龍管還掛在鷹架上,頂樓工人要去搬青龍管時,他就看到女兒牆連同鷹架倒塌。
但由於監視器並未拍到壓送車轉動臂架時,是哪一節作動,或附在臂架上料管、青龍管作用於板模、鷹架,但根據多名工人證詞、土木技師鑑定等,認為應是當時李姓工人操作壓送車轉動臂架外力導致。
至於檢方起訴李男沒設置安全防墜措施,但搭建鷹架的廠商說,他們有搭建時有同步設置防護網、防墜網,依標準程序作業,完工後也經驗收,加上李也有指示要工人在叫安全的內側架施工。
且本件為壓送車外力所致,難期待李男能夠注意或遇見該機械突發狀況,而要他對本間勞工死亡結果負起過失責任,判處李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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