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驚見妻子和小王還電愛 竹科工程師求償獲賠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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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7 09:45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一名竹科工程師某日回家撞見妻子和小王共處一屋,查看手機發現妻子和小王互傳曖昧訊息、牽手、擁抱、接吻等,甚至視訊電愛,怒告小王求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判小王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
工程師提告主張,他和妻子結婚超過5年,至今仍未離婚,而他2017年某日晚間回家,發現妻子和妻子的男同事一起在屋內,經過他質問,2人坦承外遇出軌,小王當場下跪道歉,還寫悔過書道歉認錯。
工程師指出,經過同意後,他查看小王的手機,發現妻子和小王之間有曖昧、鹹濕對話,妻子也坦承和小王發生性行為,認為自己配偶權遭受侵害,求償100萬元。
小王抗辯,他是被逼下跪道歉、寫悔過書,他和工程師妻子只有牽手、擁抱、接吻、互傳曖昧簡訊,但從未發生性行為。
法院認為,工程師妻子坦承和小王發生4次性行為,一次在小王住處,其餘三次在車上;而小王在法院審理時也坦承,確實有介入工程師和妻子的感情,也坦承牽手、擁抱、接吻,還互傳愛意簡訊,甚至透過視訊發出呻吟聲,相互電愛,認為小王確實侵害工程師的配偶權,判小王應賠償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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