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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商標 台版霍格華茲「沒魔法」
 2019-10-29 00:25聯合報 記者陳俊智/新北報導

有台版「霍格華茲」之稱的花蓮瑞穗春天國際觀光酒店,因商標被智慧財產局認定與北投春天酒店相似而註銷,瑞穗春天不服而打行政訴訟,但智財法院仍認定有混淆消費者疑慮,判瑞穗春天敗訴。

花蓮縣瑞穗春天國際觀光酒店屬於天成飯店集團,代表人為集團董事長張茂松,台北市北投區春天酒店代表人為飛宏科技董事長林中民。

 
 

判決指出,瑞穗春天原以「瑞穗春天國際GRAND COSMOS SPA及圖」申請商標,但因為北投春天酒店向智慧財產局申請評定而撤銷,衍生商標官司。

瑞穗春天主張,自家商標是由稻穗圖案、「瑞穗春天國際」和「CRAND COSMOS SPA」等字樣組成,整體設計與北投春天酒店的「春天」繁簡有別,英文部分也充分表徵是天成飯店集團,絕對沒有混淆消費者疑慮。

法院調查,瑞穗春天雖主張商標有稻穗圖案,但商標中的「瑞穗」只是地名,「國際」則是泛指跨國企業或國際化,「SPA」也只是說明營業種類,主要識別部分仍在「春天」。

瑞穗春天申請商標的營業項目包含「澡堂、三溫暖、露天溫泉浴池;按摩、芳香療法」等等,與春天酒店商標用途多有類似,確實易使消費者產生誤認,判瑞穗春天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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