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見長髮鄰居辯被嚇到罵「肖查某」 判罰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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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9 07:37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即時報導
社區大樓住戶吳婦不滿鄰居蔡婦的寵物狗吠叫,以「肖查某」辱罵蔡,蔡深夜聽到頂樓有聲響前往查看,又被罵「肖查某」,請求損害賠償,吳婦辯稱半夜看到蔡蓄長髮、著長睡衣,由頂樓樓梯間冒出來,她被嚇得魂飛魄散,自然說不出好話,台中地院判決吳婦賠償蔡婦1萬元。可上訴二審。
蔡婦指出,她與吳婦為同一社區同一樓層住戶,吳不滿她所飼養的寵物吠叫,去年3月22日下午,在大樓6樓住處走廊上,與她發生口角,竟在走廊上辱罵她「肖查某」。
去年3月31日凌晨,吳婦在大樓頂樓活動,蔡聽聞頂樓有異聲遂前往查看,吳見她上來頂樓,又罵她「肖查某」。蔡婦遂控告吳婦妨害名譽罪,一審法官依公然侮辱罪將吳婦判處罰金新台幣7000元。蔡婦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吳婦辯稱去年3月22日中午她與孫女正在午休,蔡婦飼養的狗狂叫,妨礙公共安寧,先前她也曾婉轉告知,對方不僅沒改善,還變本加厲,只要電梯到6樓「噹」一聲,狗兒們齊奔到門口,雖在其門內,但樓梯間狹窄,也等同在她腳邊嘶吼。
她過去按門鈴,蔡婦之子來應門,並向她說對不起,她正要離開時,蔡婦突然返家,並大喊:「我要告你!」「我要叫警察!」等語,她出於本能的反射話語,才會說那麼不好的話。
吳婦又說,去年3月31日為農曆15日,因她喜愛攝影,起個大早在頂樓走動拍照。蔡婦蓄長髮、著長睡衣,由頂樓樓梯間冒出來,她被嚇得魂飛魄散,自然說不出好話,且她當時躁鬱嚴重,也不知自己說了什麼,更不記得罵了蔡。
法官審酌,吳婦先後2次在其住處走廊、大樓頂樓,以言詞辱罵蔡婦,使同一社區之其他住戶得以聽聞,固足以貶損蔡婦在社會上之評價,然吳婦辱罵蔡婦地點在走廊、大樓頂樓,往來該處而可能聽聞者不多,遂判處吳婦賠償蔡婦新台幣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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