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級水電工看到正妹等公車 脫褲露鳥打手槍判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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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4 14:06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即時報導
台中市陳姓男子是水電工,他涉嫌在前年8月間騎車行經西區府後街、貴和街的公車亭時,發現一名正妹正在等公車,他騎車上前佯裝問路,卻突然脫下褲子,裸露下體打手槍,隨後加速逃逸,被害女子向警方報案後,全案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辦,台中地院認定陳犯行明確,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29歲)從事水電業務,他涉嫌在前年8月21日晚間9時許,騎車到西區府後街、貴和街口的公車亭,佯裝向正在等候公車的女子問路,隨後拉下褲子拉鍊並撫摸、套弄生殖器,做出公然為猥褻的行為,經女子察覺後,陳隨後騎車逃逸,女子向警方報案,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循線通知陳到案說明。
台中地院審理後,審酌陳在不特定人均得共見共聞之公車站牌旁,公然裸露其生殖器為猥褻行為,造成他人驚嚇及心理厭惡,並有礙社會善良風俗,但考量到陳的目的單純,手段平和,且已承認涉案,因此依公然猥褻罪,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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