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頁
會員登入   |   電子投票  |   委任清單  |  網站地圖   |         搜尋
 契約文件撰擬、審閱
 法律意見書
 公司/個人法律顧問
 訴訟代理
 公司法務人員培訓/派遣
 企業法律事務承攬
 兩岸法律事務/投資移民
 法律諮詢
 法律資源連結
台北所
電 話: 886-2-2388-5808
傳 真: 886-2-2331-6773
E-Mail: over.north@msa.hinet.net
地 址: 100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1號3樓之7
福州代表處
電 話: 059188500385
地 址: 350001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五四路151號(宏運帝豪國際)1608室

福建元一律師事務所
廣東勝倫律師事務所
福建融成律師事務所
醉不上道/烈酒下肚 休息24小時再開車
 2019-01-24 00:40聯合報 記者吳姿賢/台北報導

上午酒駕數量近年有升高趨勢,因許多民眾不曉得前一天晚上飲酒,隔天體內仍會殘留酒精。醫師建議,民眾喝了酒精濃度低於百分之卅的酒,至少須休息十二小時;若是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卅的烈酒,更要休息廿四小時以上,否則恐因宿醉酒駕危及交通安全。

肝膽腸胃科醫師郭東恩表示,二○一五年史丹佛大學醫學院研究台灣人代謝酒精的能力,發現跟歐美國家比起來,四成七的台灣人肝臟解酒酵素效能較低,比其他國家需要更多時間才能代謝酒精,可說是全球酒精代謝效能最差的國家之一,國人喝酒後更應充分休息。

郭東恩指出,喝兩瓶酒精濃度百分之五的易開罐啤酒,體內酒精值就高達零點一五毫克,很多人輕忽的藥膳湯、燒酒雞、提神飲料的酒精濃度更高,且喝下去五至十分鐘之內,酒精就會被人體快速吸收。

他說,許多人以為飲酒後,只要睡覺六至八小時左右,體內酒精就可代謝完畢;其實不管量多量少,只要喝酒精濃度百分之卅以下的酒,就應休息十二小時以上,喝酒精濃度百分之卅以上的烈酒,至少須休息廿四小時,才能完全代謝。

精神科醫師段永章表示,許多酒駕犯存有僥倖心態,自認睡一覺或大量喝水讓精神變好,就代表體內沒有酒精,其實喝酒後廿四小時,人的判斷力、專注力、肌肉協調性都會變差,進而影響駕駛技術,造成交通危險。


  ©2024  張北兩岸聯合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100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1號3樓之7 電話:886-2-2388-5808 傳真:886-2-2331-6773
  福州代表處 聯絡電話:059188500385  地址:350001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五四路151號(宏運帝豪國際)1608室


優吉兒網站設計 - Website 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