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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幫詐團串證判七個月 法官:讓同行蒙羞
 2019-01-14 00:39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桃園報導

卓姓律師二○一六年受委任替吳姓詐欺車手辯護,趁開庭、律見機會將檢方偵查細節透露給詐欺集團呂姓首腦,供對方勾串證詞;法官痛批卓讓民眾對律師信賴蕩然無存,「讓同行蒙羞」,但考量卓事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意,依洩密罪判刑七個月,緩刑三年。

檢方調查,全案起因於南投警方偵辦呂男為首的詐欺集團,吳姓車手到台東取得一百萬元贓款後,深夜回桃園被查獲;呂擔心拿不到錢,以朋友名義替吳付了三萬五千元律師費,委任卓擔任辯護人,吳因有逃亡、串證之虞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卓為和呂研擬攻防對策,趁著開偵查庭、和律見機會,把偵查中細節透露給呂,方便他未來卸責、控制其他共犯需求;警方透過數位採證還原雙方Line對話,發現呂要卓打探車手遭逮、贓款細節,卓回覆「都教他了,蠢蛋」、「都沉默不語或說不知道」,並交代「訊息刪一刪」等語。

檢方認為,卓濫用律師權利成為在押共犯與主嫌間勾串證詞管道,惡意洩漏偵查重要細節,去年七月依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嫌起訴,同時函送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理。

法官以卓自白犯罪,改為簡易判決程序,審酌他是執業律師,明知司法偵查不公開原則,竟因執行業務所知偵查秘密洩漏他人,行為違反職業倫理。

法官認為卓犯行所生危害非輕,但考量卓始終坦承犯行、無不良前科,最後判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三年,應向公庫支付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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