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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澄清事實誤洩個資 中和員警險吃瀆職官司
 2018-08-20 21:24聯合報 記者陳俊智╱即時報導

新北市中和分局一名何姓警員,今年3月見手機LIEN群組「我是中和人」有人討論一起街頭鬥毆糾紛,本想善意澄清事實,但在說明事發經過時,誤將警方內部訊息一字不漏轉貼,導致多名當事人個資外洩。他雖然馬上刪除訊息,但為時已晚,仍被警局依瀆職罪嫌送辦,今天才獲新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何姓警員(23歲)今年3月受理民眾傷害糾紛案件,但事後被徐姓目擊者在LINE群組質疑警方沒有積極作為,為了澄清,他將受理案件過程及處理情形貼到該群組,但一時疏忽,不慎揭露傷害案件4名相關當事人的姓名、年齡、電話和身分證資料。

事發當時,何員經同事告知,馬上刪除訊息,但行為仍涉犯公務人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即使是過失,也仍有一年以下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等刑責,因此被警局移送法辦;偵訊時,他坦承犯行,沉痛表示「我也很後悔,希望有機會能夠彌補」。

檢方認為,何員犯後坦承犯行且深表悔悟,犯後態度良好,僅因一時疏忽,致罹刑章,考量其犯罪情節尚屬輕微,察覺誤傳後也馬上刪除,加上傷害案的相關當事人於警詢時也表示不願提告,最後依職權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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