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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牙醫違約遭胞姊求償 法院判賠200萬元
 2018-08-07 23:06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即時報導

陳姓植牙名醫遭胞姊提告主張雙方有金錢、資產往來,衍生刑民事訴訟,為不讓父母親友擔憂,雙方於2013年訂立和解契約,約定不再向對方海內外財產主張權益或提告,但陳卻違約,因此求償懲罰性違約金20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陳確實違約,但情節及程度非重大,判應給付200萬元,可上訴。

陳姓牙醫胞姊主張,雙方於2013年12月訂立和解契約,約定不得再就簽約前對方名下海內外財產主張權益或提起刑民事訴訟,另就一筆北市房產、陳向她提告詐欺部分,則不得再議。若某一方違約、經3日內要求改善卻不改善,需賠償200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簽約後,陳姓牙醫卻又對該筆北市房產提起「確認協議不存在」民事訴訟,經寄發律師函催告、要求5日內改善卻又不理,已屬違約。

陳姓牙醫辯稱,提起「確認協議不存在」訴訟是為確認和解契約和解範圍,且身為原告的他,選擇不繳納裁判費的改善方式、交由法院裁定駁回,對方權益無損害,不符合賠償要件。

法官認為,陳姓牙醫行為已違約,但情節及程度難謂重大,依胞姊所受損害及陳違約情形,認定契約第5條所定懲罰性違約金2000萬元實屬過高,而顯失公平,應酌減為200萬元,始稱允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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