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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行傘玩家墜亡 業者逆轉無罪
 2018-07-06 00:17聯合報 記者林伯驊翁禎霞/連線報導

韓國李姓無動力飛行傘玩家,三年前在屏東縣知名的「賽嘉飛行場」玩飛行傘時,不慎撞上盧姓傘友,李墜落山壁身亡。檢方認為飛行場未取得合法證照,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蘇姓業者,一審判刑一年,但二審認為,李有獨立飛行能力,蘇只提供場地,沒有疏失,逆轉改判無罪,可上訴。

據了解,賽嘉飛行場已申請飛行證多年,一直無法過關,直到去年才獲得屏東縣政府核發飛行證。

判決表示,賽嘉飛行場蘇姓負責人十二年前開始承租土地,經營無動力飛行活動,玩家月繳一千五百元場地費和三百元保險費,即可無限使用;但屏東縣府十年前制訂自治條例,要求公、民營業者均須合法登記,蘇申請條件不符,遲未補正。

韓國籍李姓男子等十六人,三年前組團來台到賽嘉玩飛行傘,不料李飛行時,與加拿大籍盧姓男子碰撞,李失控墜落山壁,急救後不治。一審認定蘇未善盡維護安全責任,判刑一年,他不服上訴。

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盧證稱,李因是操控不當,急轉彎才發生擦撞。中華民國滑翔運動協會調查後,研判李沒注意左後上方有其他人,致盧迴避已來不及。韓團崔姓教練也說,李曾單飛六十多次,飛行能力已具中級水平;合議庭因此認定,蘇信任崔姓教練,只提供場地供活動,並無疏失,因此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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