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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用一首詩相勸 台大宅王淚流滿面
 2018-03-02 00:41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綽號「台大宅王」的碩士張彥文當街砍殺前女友四十七刀,一審依殺人、強制性交等七罪判張無期徒刑,其中,強制性交等六罪定讞,殺人罪部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認為張誤把占有當作愛,考量他無前科又與被害家屬和解,判十五年徒刑。

張開庭時涕泣淚流,法官梁耀鑌審酌張人格特質特殊,過去常以自殺面對生命之不順,又深陷感情困境難以自拔,誤把占有當做愛,最後吞噬理智,以玉石俱焚方式解決問題,陪葬兩個家庭的幸福,令人扼腕。

梁耀鑌在判決中引印度詩人泰戈爾「愛不是占有,也不是被占有,愛只在愛中滿足」詩句,勸誡別把占有當作愛,並建議國人參考衛生福利部的「安全分手五步驟」避免類似傷害。

卅三歲的張彥文讀台大時參加校內電玩比賽奪冠,獲「台大宅王」稱號,犯案時在會計師事務所任審計員。張二○一三年認識林姓女網友,交往並同居,雙方因個性差異數度爭執,女方要求分手。

張挽回不成,由愛生恨,除對林女強制性交並拍裸照,二○一四年九月持刀砍林女頭、胸四十七刀,見她倒地後再自殘。

張共被控犯下強制性交、汙辱屍體、殺人等七罪,其中六罪判決定讞,更一審僅就殺人罪部分審理,因張先前以一千一百四十五萬和死者父母和解,高院昨判張十五年徒刑。高檢署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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