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頁
會員登入   |   電子投票  |   委任清單  |  網站地圖   |         搜尋
 契約文件撰擬、審閱
 法律意見書
 公司/個人法律顧問
 訴訟代理
 公司法務人員培訓/派遣
 企業法律事務承攬
 兩岸法律事務/投資移民
 法律諮詢
 法律資源連結
台北所
電 話: 886-2-2388-5808
傳 真: 886-2-2331-6773
E-Mail: over.north@msa.hinet.net
地 址: 100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1號3樓之7
福州代表處
電 話: 059188500385
地 址: 350001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五四路151號(宏運帝豪國際)1608室

福建元一律師事務所
廣東勝倫律師事務所
湖北誠智成律師事務所
不滿妻拍裸照痛罵「殺妳全家」妻訴離法院判准
 2017-12-03 19:16聯合報 記者曹馥年╱即時報導

李姓男子信用破產,以妻子名義借貸,又同時懷疑妻子外遇,以「殺妳全家」等語威脅妻子,還將她趕回娘家。李妻提出離婚訴訟,李男辯稱不滿妻子曾被外人拍攝裸照才懷疑她出軌,是因病發,才辱罵妻子。台南高分院合議庭認為,李男辱罵妻子事出有因,但僅因妻子曾由外人拍攝裸照,就懷疑妻子紅杏出牆,以強硬不信任態度,致兩造欠缺互信基礎。並長期以妻子名義借貸,造成妻子壓力、困擾,兩造對婚姻破裂的責任相當,因此判決兩人離婚,李男不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與妻子4年前結婚,育有一女。李妻主張,先生收入不穩,信用破產,家用靠借貸,而且是以她的名義借錢。先生脾氣差,常傳LINE及簡訊恐嚇、詛咒她「妳們全家都是垃圾」、「要不是為了小孩,我早殺光妳們全家」等;不順先生意思,先生就把她趕回娘家或鎖在門外,兩人已多次協議離婚,她娘家還曾匯給先生52萬元做為離婚條件。去年7月,先生要求她向娘家借款未果,竟將她衣物、機車丟在娘家門口不准她回家,兩造分居至今。她終日受到精神壓力,已達「不堪同居之虐待」;兩人婚姻破裂,丈夫要負較重責任,她要訴請離婚。

李男辯稱,妻子曾讓外人拍攝裸照、私處,他才懷疑妻子外遇。他因病轉職,又要支付工人和解金入不敷出,才請妻子回娘家借錢,但不曾把妻子趕回娘家。他因罹病,情緒失控才傳那些訊息。和妻子簽離婚協議書,是他與朋友開玩笑。兩造分居後仍每周見面、有行房,婚姻沒有破綻,52萬元是岳母借他處理債務用。

李妻不否認拍裸照,解釋是男網友為她拍攝人體寫真。

法院一審判准兩人離婚,李男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合議庭認為,李男懷疑妻子外遇事出有因,李妻也以「小人」等語回罵先生,兩人因金錢、感情起糾紛,觀察兩造互動模式,難認李妻精神上有不可忍受痛苦。不過此樁婚姻破裂,原因是兩造債務問題、李妻拍攝裸照導致分居,且兩人皆無努力修補關係意願,認定李男與妻子責任相當,判准兩人離婚。

  ©2024  張北兩岸聯合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100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1號3樓之7 電話:886-2-2388-5808 傳真:886-2-2331-6773
  福州代表處 聯絡電話:059188500385  地址:350001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五四路151號(宏運帝豪國際)1608室


優吉兒網站設計 - Website 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