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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與小三手牽手逛百貨公司還提告離婚 法官判不准
 2017-10-25 20:38聯合報 記者袁志豪╱即時報導

張姓男子在妻子面前與小三牽手逛百貨公司,卻提告指控妻子拒絕同居,訴請離婚;妻子拒絕離婚,反控張有婚外情還被她跟妹妹遇到,小三還嗆她:「難怪妳會被老公拋棄」。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張違反夫妻忠誠義務,使婚姻裂痕擴大,不准離婚。

張姓男子提告指出,他與妻子在1997年間結婚,沒有子女,他原本是職業軍人,起初與妻子相處和睦;後來他返回軍中時,妻子竟跑回娘家居住,2006年間拒絕搬入新居,2010年他退伍後,妻子還是拒絕同居。

張表示,2、3年前他疑似中風住院,妻子也沒前往探視,甚至以醫院病菌多,拒絕姪子、姪女前來探望;去年間,他不滿長期分居,向妻子提議離婚,妻子竟衝入住處表示要跳樓,要讓房屋成為凶宅。

張妻否認拒絕同居、也沒有揚言跳樓,反倒是去年間丈夫疑似有婚外情,突然更換住處門鎖,拒絕提供鑰匙,隨後提出離婚;後來她與妹妹撞見丈夫跟小三在百貨公司逛街,小三竟嗆她「難怪妳會被老公拋棄」,還對她妹妹說「難怪妳老公會被妳剋死!」

法官調查,張妻雖住在娘家,但2家位於同一社區相距不過2、3分鐘步行路程,張常到妻子家中走動;且去年間張確實更換門鎖,沒有給妻子鑰匙,今年又與女子過從甚密,公然違反夫妻忠誠義務,判決張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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