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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朱銘膺品 不知情不起訴
 2017-08-31 01:19聯合報 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雕刻大師朱銘不滿雕塑家葉倫炎出售他的太極作品「單鞭下勢」是膺品,控告葉及葉的新屋公司違反著作權,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葉是轉手出售,交易過程中已先墊付一千八百萬元,認定葉不知作品是仿冒,昨天對葉和新屋公司處分不起訴。

 

葉倫炎多年前曾因出售朱銘的「達摩」贗品牟利挨告,台北地院認為,葉沒有委請朱銘基金會鑑定真偽,卻開立原畫真跡保證書,依詐欺取財罪將判刑兩年,可易科罰金。

檢方調查,二○○六至二○○七年間,有買家透過友人以兩千多萬元,輾轉向葉倫炎購買朱銘的「單鞭下勢」作品,事後卻爆發商品疑有造假,朱銘基金會鑑定後,確認為贗品,向檢方提告葉及新屋公司違反著作權。

北檢調查期間,葉倫炎否認賣贗品,供稱該作品是買家友人賣給買家,作品來自某位收藏家,但這名收藏家與買家友人有嫌隙,該收藏家不願將「單鞭下勢」直接賣給買家友人,找上他居間輾轉交易。

葉倫炎說,他是用一千八百萬元向該收藏家收購後再賣出,買家友人再以兩千多萬元轉手出售,他不知該作品是仿冒;檢方依據葉提出的支票票號,確認支票有給付,認為葉在交易過程中曾支付部分金錢,顯示葉不知作品是贗品。

葉倫炎是知名雕塑家,曾創作「親情」等銅雕,他早年成立「新屋藝術中心」,定期舉辦藝術拍賣會,在雕塑界頗具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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