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助理案起訴/童仲彥喊冤 秦儷舫獲檢求減刑
|
2017-08-15 23:50聯合報 記者張宏業、邱瓊玉/台北報導
北市議員童仲彥、前議員秦儷舫被控聘請假助理,向市議會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童被查出詐領12萬餘元、秦則詐領228萬餘元,台北地檢署昨依貪汙及偽造文書等罪起訴童與秦,秦偵查中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檢方建請法院減輕判刑;市議員應曉薇有實際聘用助理從事選民服務,獲不起訴處分。
依規定,直轄市議會議員每人得聘用公費助理6至8人,市議員每人每月有24萬元額度,但單一助理每月支領上限最多8萬元。
檢方查出,童仲彥在2011年間,以每月3萬元聘請男子蔡博安擔任假助理,向市議會詐領助理費12萬3千餘元,並登錄在公費助理清冊中,錢匯到蔡的戶頭後,童再指示助理康渼量領出。
童仲彥另受男子魏國桂請託,以每月3萬6千元薪資,聘任魏的張姓妻子擔任假助理,用意是協助張女投保勞保,並指示前妻李秀環出具不實聘書。
童仲彥昨發聲明稿喊冤,承辦檢察官對他聲請傳喚的本案關鍵證人均未傳訊,還表示所領取的議員補助款,全數用在助理,會全力捍衛清白。
秦儷舫在2009至2014年間,以胞姊秦涵芝和兄嫂吳翠珠名義,詐領助理費228萬3千餘元,部分用來繳交房貸、預售屋款項或花在家用。
應曉薇雖被檢舉用親友當人頭詐領助理費,但檢方調查,應的母親確曾陪同女兒參加餐會、育幼院等活動,有從事選民服務;命理師余雪鴻也有按照應的要求,為選民命理諮詢,並非人頭。
蔡博安、魏國桂、吳萃珠犯後坦承犯行、具有悔意,獲緩起訴處分;李秀環不知童仲彥詐領助理費,處分不起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