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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女子雇凶報復情敵致其被奸殺 兇手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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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5月10日04:37 京華時報
本報訊(記者裴曉蘭)李昕芮不滿同居男友與左某關係曖昧,花1萬余元雇段會林等人傷害左某,結果段會林將左某強姦後殺害。昨天,市二中院將段會林驗明正身後,押赴刑場執行死刑。李昕芮被判無期徒刑。
李昕芮現年53歲,是北京一家制衣公司的法人代表。法院查明,李昕芮因同居男友劉某與28歲女子左某關係曖昧而心生不滿,遂起意對左某進行報復。她找到30多歲的河北農民段會林等人,先後出資1萬餘元雇傭並指使段會林等人傷害左某。
段會林等人多次到左某住處窺探其行蹤,並伺機作案。2009年10月27日晚,段會林尾隨左某進入其室內,將左某強姦後,又用雙手猛掐左某頸部,致左某死亡,並偷走筆記本電腦等物品,共計價值4000餘元。
2009年11月,李昕芮、段會林等人相繼到案。李昕芮的親屬代為賠償了被害人親屬的經濟損失共計25萬元。
市二中院經審理認為,李昕芮不能正確處理情感糾紛,為報復被害人,竟雇傭並指使段會林等人對被害人進行傷害,李昕芮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法院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段會林在犯罪過程中,超出事前故意傷害的預謀,違背被害人意志與之發生性關係,並實施了故意殺人行為,後還竊取被害人數額較大的財物,其行為已分別構成故意殺人罪、強姦罪、盜竊罪,依法應數罪並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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