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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死小姊妹 關6年…出獄再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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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楊竣傑/新北市報導】
2012.04.24 03:19 am
九年前下藥殺害一對劉姓國小姊妹的「心魔殺手」陳姓男子,當時抗辯罹患精神疾病獲輕判,僅服刑六年就出獄。前年陳再誘殺林姓婦人,審理時又抗辯殺人的是「心中的惡魔」,但這次法官不採信,昨判處陳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板橋地院法官在判決書中,痛斥陳短短八年內就奪走三條人命,殺人動機並非基於仇、財、情,無端恣意殺人,惡性重大;犯案後仍用罹患精神病推諉卸責,態度惡劣,有永久和社會隔離的必要。
據查,29歲陳姓男子在2003年誘拐一對國小姊妹,下藥殺害後,將兩姊妹遺體丟入河中;陳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後來被診斷罹患精神病,輕判十二年,後來遇到政府減刑,在2009年假釋出獄,總共只服刑六年。
陳出獄後,化名「劉先生」在報紙刊登應徵檳榔門市小姐,廿七歲林姓婦人前年十月十九日與陳約見面,陳要林婦隔天再面試一次。
廿日上午,林到陳位於板橋區租屋處,陳用木棒猛敲林的頭部,將她活活打死,把遺體拖到儲藏室覆蓋棉被和鋁板,擦拭地面血跡後才離去。林女丈夫遲遲找不到妻子,報警處理,陳三天後才落網,卻將責任推給「心魔」。
法院審理時,陳嫌指控死者曾暗罵他母親「賤骨頭」,他「心中的惡魔」才殺人,在犯案時人格被「心魔」控制,完全不曉得自己的行為,他「驚醒」後曾幫林量脈搏,因為害怕才把遺體拖到儲藏室,接下來的事是「另一個人格」所為,他不知情。
但法官認為,陳嫌與死者相約隔天面試,精密規畫和準備殺人工具,把林當成行凶對象,事後還清理現場,陳嫌犯案時辨識力沒有因為精神疾病喪失或降低,並非無法控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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